索引号 | 01526410-5-/2020-0611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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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本行政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人大机关内设7委2室(正科级),各委室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承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常委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文件材料;制定和实施机关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常委会、主任会议记录;负责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手法、档案、保密、接待、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和财务、物资管理;联系和协调机关各委室之间的工作关系,对需要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时,就财政、经济、城建、工业等有关方面进行初审和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参与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与本工委职责有关的地方性规范文件的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授权,拟写与本工委职责有关的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受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委托,组织与本工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情况的调查、检查、视察,并写出情况报告;召集工委委员会议,定期开展活动;办理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代表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督促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承担本级和上一级人大代表选举的具体业务,指导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开展同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和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草拟代表活动安排意见,了解掌握代表变动情况,认真总结代表活动经验;受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拟写提出本级人大代表开展检查、调查、视察、评议活动的计划,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检查、调查、视察、评议活动,并书写书面情况报告;处理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写出办理情况报告;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含信访办公室):负责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保障、监督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根据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对实施的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起草和协助审议有关法律的议案、文件;完成上级人大委托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等事项的办理,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供有关法律咨询和资料,进行有关调查研究;受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负责听取本级司法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参加有关的会议,督促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并提出意见建议;接待和办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提出处理意见,反馈办理结果;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在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时,就教育、科技、卫生、人口、体育、计划生育等有关方面进行初审和调查,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参与对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与本工委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授权,负责拟写与本工委职责有关的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组织与本工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工作情况的调查、检查、视察,并写出情况报告;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贯加强与县人民政府所属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检查其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情况;对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涉及本县民族、宗教、外事、华侨方面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会议提供情况,提出建议;受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委托,对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报送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草拟有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草案,负责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对县人民政府提交审查的关于民族、宗教、外事、华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调查,并提出意见;协助配合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各项检查和调研工作;召集工委委员会议,定期开展活动,发挥好委员作用;向常委会提交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认真贯彻《宪法》和涉及农业农村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执行,促进我县的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与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听取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评议部门工作,监督联系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促进联系部门依法行政;负责审查联系部门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并草拟有关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对联系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调查,并提出意见;掌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动态和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好参谋,并做好服务工作;向常委会提交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承办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贯彻《宪法》和涉及城市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贯彻执行,促进我县城市建设的健康发展和环境与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加强与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在常委会的授权下,听取联系部门的工作情况报告,监督联系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促进联系部门依法行政;负责审查联系部门报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并草拟有关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对联系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组织调查,并提出意见;掌握全县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动态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并做好服务工作;向常委会提交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承办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研究室: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常委会的对外新闻发布;负责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理论及其工作创新的研究;负责有关公文的拟写及信息调研等相关事宜;负责编辑《人大信息》,负责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网站的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与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和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重要文稿和常委会领导的部分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撰写《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昌宁年鉴》人大部分;撰写昌宁人大大事记;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坚决执行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忠实实践者。聚焦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尽心履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8项,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15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6项,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1次。圆满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6.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的757.72万元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31.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6.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6.1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6.11万元(本级财力726.1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数的757.72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本年收入减少31.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1.6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6.1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11万元,与上年的757.72万元减少31.6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支出的津贴补贴减少;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是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87万元,20101人大事务618.87万元,即2010101行政运行459.97万元(行政人员工资371.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助34.68万元、工会经费7.43万元、其它公用支出17.5万元)、2010104人大会议123.80万元、2010108代表工作35.10万元。二是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40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4万元。三是210卫生健康事业支出47.84万元(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84万元),即210110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9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8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26.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即:一是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479.19万元,即:30101基本工资153.07万元、30102津贴补贴205.43万元、30103年终一次性奖金12.7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2.9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14.8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1万元,即:30201办公费44.5万元、30205水费0.55万元、30206电费0.55万元、30211差旅费3万元、30215会议费123.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6万元、30226劳务费4万元、30228工会经费7.4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4.68万元。三是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万元,即30305生活补助2.81万元。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1.2万元减少0.6万元,下降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9次,共计接待144人次。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严格“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管理,压缩公务支出,规范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4.5万元、30205水费0.55万元、30206电费0.55万元、30211差旅费3万元、30215会议费123.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6万元、30226劳务费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188.51万元对比增加13.49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中的代表履职经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800元,即195名代表履职经费从上年的19.5万元调整为今年的3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2020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二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
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0111
附件【附件1: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061005133835820200611095057161.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