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9-021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16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狠抓森林防火工作不放手;
2. 认真学习营林造林方针政策,做好绿化荒山、退耕还林公益林管护等常规工作;
3. 认真落实泡核桃抚育任务目标,推进泡核桃产业发展;
4. 积极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做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5. 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5782.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5782.2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5782.20元,其中:本年收入465782.2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782.20元(本级财力465782.2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5782.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5782.20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82.20元,项目支出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30000.00元,2010350事业运行435782.2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65782.20元,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35782.20元,其中基本工资194520.00元,津贴补贴191052.00元,奖金16210.00元,绩效工资34000.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其中办公费30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65782.20元,比2018年预算567607.83元减101825.63元,减17.94%,变动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2018年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增资部分乡本级不进行预算,县级作统一预算,所以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000.00元,同比增20.00%,占基本支出的100.00%。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翁堵镇财政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四)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