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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021403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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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

(2)承担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道路开挖、店面装修、城市绿化、停车场(政府性投资)、公园广场、集贸市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3)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负责制定城市规划区文明施工、余土调剂、建筑垃圾清运、建材运输及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4)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路灯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

(5)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化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指导并组织城市开展义务植树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

(6)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评审;参与市政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编制、质量监督和验收;参与城区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

(7)负责制定天然气、液化气等气体的运输、充罐、经营、配送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8)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巡查、监督工作;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检查、调查取证、提出处罚意见;负责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工作。

(9)负责行使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10)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容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11)负责行使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违章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12)负责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

(13)负责智慧城市信息系统建设、运营和管理。

(14)负责指导好乡(镇)集镇管理工作。

(15)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7年4月成立,根据职能职责,一是在各乡镇设立执法分队,双重管理,由乡镇招聘,乡镇使用,经费由乡镇承担,招聘人数由各乡镇根据情况自行确定;二是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内设六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大队、应急处突大队、市政管理股、信息指挥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治理行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市容整洁、文明、有序,实现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和长效管理水平。

(2)组织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开展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治理行动,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管控水平,美化街容镇貌,实施小城镇“通畅、安全、舒适、美观”。

(3)加大“治危拆违”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做好“服务”和“管理”结合的文章,在服务好项目、保障好项目推进的同时,针对工程项目存在的违建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二是强化小区违建的管控。对住宅小区违法装修、野蛮装修、违法搭建等行为开展专项集中治理,建立拆违控违“三级责任、一级巡查”机制,在源头管控上,督促物业“严把双关”(把好设计图纸审批关,把好进出车辆材料关),坚决遏止新增违建的发生。

(4)加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监督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无离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8辆(执法局现使用洒水车2辆,路灯维修维护车2辆,执法车4辆,车辆编制在县住建局尚未划转。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567791.5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7791.5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567791.53元,其中:本年收入4567791.53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67791.53元(本级财力4567791.53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67791.5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67791.53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791.53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35070.94元,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8376.77元,用于购买职工伤保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20104.26元,用于购买职工生育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29963.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67014.19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补助。

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20101)1808861.7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单位公用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支出(2120399)18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车、洒水车,路灯车运行维护。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2018400元,用于协管员工资、保险费用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分别列有:

1.工资福利支出2235884.44元,其中基本工资705240元;津贴补贴795744元;年终一次性奖58770元;绩效工资115600.6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5070.9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65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7014.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93.03元。

2.商品服务支出2331907.09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劳务费2018400元 ,用于协管员工资;工会经费33507.0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用于执法车、路灯车、洒水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45000元,用于公务员交通补贴。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预算项目2个,总额59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1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567791.53元,比上年预算减369400元,同比下降13.6%,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2331907.09元,比2018年2705300万元减少373392.91万元,减合13.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公车补贴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9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000元,同比下降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5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000元,同比下降6.25%。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8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元,与上年持平。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55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