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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021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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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精准规划项目、精准安排资金、精准实施项目。

2.承担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改善、产业发展、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等特殊贫困群体和区域扶贫开发项目规划及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扶贫开发“四到县”切块资金年度计划、分配方案拟定报批。

4.负责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管理及扶贫开发统计和监测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和督促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扶贫开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

6.负责组织、协调信贷扶贫工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际扶贫机构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组织协调易地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少数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山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8.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负责协调中央、省、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沪滇合作定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

9、组织好扶贫系统及各乡镇负责扶贫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昌政办发〔2015〕185号、昌编办发〔2015〕9号、昌机编〔2016〕3号、昌机编复〔2017〕5号文件,扶贫办设置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属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下设综合股、计划财务统计股、项目管理股、信贷扶贫股、社会扶贫股、易地扶贫开发股、脱贫攻坚考评中心七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施,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统筹整合全县扶贫资源,聚焦贫困地区、瞄准贫困人口,加快推进“五个一批”重点工程实施,用好用活脱贫攻坚项目库,持续推进提升项目、东西协作、整族帮扶等重大扶贫项目,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全面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不断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其本年度具体目标任务是:围绕2月份接受省级贫困县脱贫退出考核、6月份接受国家级贫困县脱贫退出考核,扎实全面做好各项工作,当年脱贫出列4个贫困村、减少贫困人口0.4万人,对已脱贫退出的8.3万贫困人口进行脱贫成果巩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61069.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1069.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61069.98元,其中:本年收入2461069.9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1069.98元(本级财力2461069.9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61069.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61069.98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069.98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623.31元;卫生健康支出193973.83元;农林水支出1908472.84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461069.9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2205239.14元。其中基本工资646152元,津贴补贴952644元,奖金5384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0528.4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3948.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105.6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014.91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5652.84元。其中办公费33500元,维修(护)费2500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元,工会费33052.8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326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78元。其中定补人员(援滇干部)生活补助8930元,遗属生活补助1248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扶贫办采购预算总额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461069.98元,比上年预算2027700元增加433369. 98元,同比增长2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实有人员比上年增加5人及工资调整增资因素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办公费等预算424439.98元,本年度新增定补人员(援滇干部)预算893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同比增长0%。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80000元,比上年预算67500元增加12500元,同比增长18.52%,占基本支出的3.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5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扶贫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12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3900元,同比下降63.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元,同比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9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3900元,同比下降78.68%。减少原因主要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衣缩食压缩预算。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22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减0元,同比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00元,减少0元,同比下降0%,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