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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0213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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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市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5.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7.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处理应由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的群众信访事项或重大纠纷。

8.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对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业务进行指导,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培训和维护。

11.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12.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

13.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

14.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及公文的制发、保密、归档和管理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行政后勤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及有关处置工作。负责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组建、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工作。

17.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18.负责处理市政府及其部门交办的法制工作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9.办理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下设9个内设机构:秘书一股、秘书二股、秘书三股、秘书四股、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信息股、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2.下属一个二级单位: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昌宁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3.下属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昌宁县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坚持“高水平谋事、高效率办事”,不断深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协调综合和后勤保障等作用,有力保证县人民政府的高效运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2个单位,分别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昌宁县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车辆编制37辆,实有车辆3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935,414.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354,14.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935,414.07元,其中:本年收入18,935,414.07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35,414.07元(本级财力18,935,414.07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935,414.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935,414.07元,其中,基本支出18,935,414.07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0,590,563.32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国防支出-国防动员-预备役部队114,000.00元,主要用于预备役军官津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9,912.0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77.80元,主要用于2019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32,741.8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8,594.72元,主要用于单位生育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4,224.00元,主要用于“农转城”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生活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505,917.0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261,982.4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8,935,414.07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8,776,186.87元,其中:基本工资2,362,848.00元、津贴补贴3,969,408.00元、绩效工资20,400.12元、奖金196,90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9,912.02元、职业年金缴费37,472.8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1,217.0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61,982.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342.52元、医疗费14,7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13,663.20元,其中:办公费215,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100,000.00元、维修(护)费30,000.00元、会议费35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0.00元、劳务费316,272.00元、工会经费130,991.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41,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45,564.00元,其中:生活补助6,137,044.00元、抚恤金8,520.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预算总额18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8,935,414.07元,比上年预算增4,473,828.72元,同比增长30.94%,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1,006.53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864,973.81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5,157,796.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4,013,663.20元,比上年预算减864,973.81元,同比减17.73%,占基本支出的21.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00元,同比下降2.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是工作需要,用于上级和本级组织的出国出(境)支出。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8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50,000.00元,同比下降2.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00元,减50,000.00元,同比下降2.70%,主要是2018年报废黄标车1辆,减少预算50,000.0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申报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