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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19-0212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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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环保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2、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审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和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及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按规定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

4、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控制、污染集中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

7、负责组织辖区内对外环境科技合作、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交流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环境保护责任制的落实,协调解决全县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将保障人民健康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力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2、抓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逐项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并以反馈问题整改为基础,开展再检查、再清理、再整治,将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杜绝问题反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

3、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开展右甸河和枯柯河流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重点推进右甸河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小湾库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控制船舶码头污染,保障水质优良。二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快申报和实施昌宁县河西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恢复与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三是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大沟桥河黑臭水体在连续监测6个月并且水质达标的情况下及时申请销号。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2%以上。一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二是抓好城市扬尘和油烟污染防治。县城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并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和道路扬尘防治;严格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推广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三是整能源结构。全面推进城乡“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开发洁净煤技术,实现煤炭高效洁净燃烧。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未污染或轻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二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重金属企业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方面:开展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回收和循环利用,确保县域内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及时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方面: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纳入“三规合一”总体安排,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梳理,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提高就地消纳能力。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和管控措施,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框住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将环保规范立在前面。二是认真组织对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和开发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全力抓好农村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机制,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全力防控环境风险。一是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真正做到铁腕执法、严管重罚,重点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该关停的一律关停。三是实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预警与防控,排查污染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和污染纠纷调处机制,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6、加快项目储备。参照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安排八大方向(推进三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和“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稳边固边和支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实施创新驱动、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找准谋划方向,把谋划工作做在前头,主动对接上位规划和重大战略,进一步找准我县的结合点,围绕流域治理、生态环保等方面,拓宽项目筛选的视角,谋划挖掘包装项目,力争更多项目“挤进”国家、省级项目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1个单位,昌宁县环境执法大队。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1534.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91534.9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1534.99元,其中:本年收入2691534.99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本级财力2691534.9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91534.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91534.99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534.99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084189.49元;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154.88元;3、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078.87元;4、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789.29元;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40691.08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691534.99元,项目支出0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4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691534.99元,比上年预算减109414.56元,同比下降4%,主要是事业人员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0%。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7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2.1%。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75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750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与上年持平。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