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123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7-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镇人大主席团: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漭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指导思想和原则
1、主要原因 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效监督下,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的工作目标,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重点,以增收节支为核心,稳中求进,克服了各种减收增支因数的影响,积极组织收入,取得了较好成绩,从财政运行情况来看,我镇财力和支出结构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经济保持持续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经预测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20.00万元。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提高机关单位改革性补贴、享受政府绩效奖励、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一系列增资政策,财政支出相应增加。
鉴于上述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及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须对2017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2、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漭水建成“诗意澜沧、天堂画卷、绿色茶乡、文化漭水”的县城近郊特色生态旅游小镇,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产业化,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保证镇党委、政府重点支出资金需求的原则。三是坚持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的资金来源及收支平衡情况
按有关政策及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建议将今年财力调减75.13万元用于弥补以下新增支出:
(1)2017年7月起,提高机关单位改革性补贴(正科级1075元/月、主任科员(技师)1025元/月、副科(四级警长)950元/月、副主任科员(高级工)900元/月、科员(中级工、初级工)825元/月、办事员(普工)700元/月)。
(2)2017年7月起,享受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人均2000元/月)。
(3)2017年7月起,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人均1000元/月)。
(4)2017年7月起,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均1200元/月)。
(5)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相关财政配套支出,如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工会经费等。具体支出调整方案如下: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81万元,比年初预算924.30万元调增41.51万元。按支出功能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155.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4.2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7.6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3.93万元;农林水支出减95.73万元。按支出功能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增41.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与年初持平。
转移性支出3478.74万元,比年初预算3595.38万元调减116.64万元。增减项目为:教育上解减162.71万元;卫生经费上解增5.74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增7.95万元;医疗保险上解增30.96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上解增1.43万元。
调整后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00万元,体制补助收入2339.00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1.60万元,临时救助1673.95万元,收入总计444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8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478.74万元(教育上解2611.32万元,卫生上解193.74万元,医疗保险上解276.85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271.94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上解26.32万元,税收超收分成44.80万元,五保供养53.77万元)支出总计4444.5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平衡。
人大主席团,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后,我镇财政收入基础薄弱,无稳定税源支撑,不可预见的刚性支出增加因素多、增量大,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在今后有工作中,我们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扎实工作,落实“为人民理财”的职责,实现“让人民满意”的目标
附件:漭水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平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