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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123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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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乡人大主席团: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2017年,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乡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实施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批准的财税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1-10月情况来看,我乡收支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提高机关单位改革性补贴、享受政府绩效奖励、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一系列增资政策,财政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上级转移支付有所增加。

鉴于上述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及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须对2017年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0万元(不作调整)。

转移性收入2252.67万元,比年初预算2189.26万元调增63.41万元。增收项目为:财力性借款949.67万元,比年初预算886.26万元调增63.41万元。

(二)支出调整方案

按有关政策及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建议将今年新增实际可用财力63.41万元用于弥补以下新增支出:

(1)2017年7月起,提高机关单位改革性补贴(正科级1075元/月、主任科员(技师)1025元/月、副科(四级警长)950元/月、副主任科员(高级工)900元/月、科员(中级工、初级工)825元/月、办事员(普工)700元/月)。

(2)2017年7月起,享受机关单位政府绩效奖励(人均2000元/月)。

(3)2017年7月起,发放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人均1000元/月)。

(4)2017年7月起,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均1200元/月)。

(5)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相关财政配套支出,如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工会经费等。具体支出调整方案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0.59万元,比年初预算1057.66万元调增32.93万元。按支出功能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70.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减2.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3.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15.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0.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2.70万元;农林水支出减13.90万元。按支出功能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增3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2.18万元。

转移性支出3142.08万元,比年初预算3111.60万元调增30.48万元。增减项目为:教育经费上解减64.91万元;卫生经费上解减5.79万元;离退休经费上解增18.17万元;烤烟上解减24.18万元;住房公积金上解减6.51万元;体制税收超收上解增9.67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上解增4.8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补助上解增99.17万元。

附件:1.耈街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平衡表

2.耈街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指标追加(减)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