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1403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熟悉本乡主要农作物栽培品种及栽培技术,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提出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意见并组织实;
2.负责搞好抗旱防汛工作;
3.负责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农业技术素质,及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4.负责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
5.负责搞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工作;
6.负责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7.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农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认真执行耕地地力扶持等各项惠农工作。
2.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做好试验示范,降低盲目引种、引新技术为种植户分担风险。
3.做好农业信息搜集发布工作。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降低市场风险。
4.做好病虫害普查检测工作。抓好水稻、小麦、玉米、油菜田间检测,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
5.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定点屠宰检疫、兽药饲料监管等工作。
6.认真做好水利、农机、茶叶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4万元(本级财力352.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事业运行352.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28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6.8万元,津贴补贴125.7万元,奖金10.6万元,绩效工资2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其中办公费12.4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雹,劳务费9.0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中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预算330.0万元增22.4万元,增6.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增资补助增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田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较去年相比预算数减0.5万元,减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