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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21403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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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主要职能。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继2011年继深化机构改革以来,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镇财政预算、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职责。

2.机构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位于昌宁县勐统镇勐统街,属于参照公务员法度管理单位,机构运行严格按照参照公务员法度管理单位办法执行,本年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按照《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勐统镇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1〕91号)文件要求,按文件精神核定勐统镇财政所暂定公务员编制4人,其中所长1人。

(二)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0万元,凝心聚力狠抓工作落实,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想方设法加强收入征管,落实征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始终配合税务部门做到依法征收,最大限度挖掘税源潜力,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及全镇正常运转。

认真把握政策导向,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2017共向上争取各类预算内资金1753万元,全镇共完成投资6.9亿元,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党员活动室、人畜饮水、抗旱应急联通工程等206个项目,预计投资8.9亿元的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项目、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信用社迁建工程、立新水库、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项目正在稳步实施。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支持全镇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财力保障。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理念,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按时足额兑现各类惠农补贴资金,按时兑付民政优抚和救助资金279.92万元,其中定补资金43.62万元,优抚资金52.4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42万元,临时救济105.87万元,自然灾害救助23.22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医疗救助47.32万元;二严控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和财政奖补资金,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兑付易地扶贫搬迁农户贷款58户,34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12.98万元,实现全镇各搬迁点项目稳步推进。各项资金支付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使用高效,围绕年初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预算执行中,本着“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现状,及时调整经费供给办法,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履职支出,保证农林水、科教文卫体、计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促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截止目前,本级预算编制工作已全面实现系统化。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我镇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年共公开镇人民政府及各镇直站所7家单位的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强化政府采购,规范采购程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定额管理办法,狠抓勤俭节约,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地节约了财政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有计划地开展镇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及产权登记工作检查,2017年共清查核实因使用年限长久、已损坏无法使用,无修理价值各项资产97项,账面原值共计76万元。加强村级财力检查指导,注重把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截止2017年11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21万元(本级财力44.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2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4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运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44.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31.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73万元,津贴补贴18.51万元,奖金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99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8万元,工会经费0.59万元,其他交通费3.6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18年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18年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无此类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8年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有:一是在职人员变动及2018年事业人员绩效考核增资部分乡本级不进行预算,县级作统一预算,所以工资福利支出有变动;二是2018年整体公用经费减少,所以商品服务支出有所变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昌宁县勐统镇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