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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212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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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昌宁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专业名词解释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法委为县委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及省委33号文件规定,昌宁县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为: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

(四)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

(六)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

(七)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政法委为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预算机构数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政法委重点工作主要是:领导管理政法工作;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行政编制12人,(公务员编制11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3.0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3.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0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3.04万元(本级财力213.0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3.0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1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功能科目分组,2018年支出的213.04万元主要用于2013101项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90.7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科目分组,2018年支出的213.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支出39.16万元,30102津贴补贴支出69.15万元,30103奖金29.6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0201办公费10.2万元,30202印刷费6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07邮电费2.5万元,30215会议费1.5万元,30216培训费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9.5万元,30228工会经费2.2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1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05生活补助0.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213.04元,与2017年152.81相比增加60.23万元,上一年相比存在以下变动:

(一)2017年政府绩效奖励预算为0元,同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26.4万元的政府绩效奖励支出预算

(二)2017年工会经费预算为0元,同上一年度相比,增加了2.23万元的工会经费支出预算。

(三)2017年养老保险预算为0元,同上一年度相比增加22.32万元。

(四)2017年其他交通费预算为0元,同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1.22万元。

(五)其他变动为工资调整,预算增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0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20.3减少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购置0元,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7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决算相比总体相差不大,略有节约,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公务接待不上烟酒等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事务、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等事项支出。

(三)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昌宁县政法委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