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0908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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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纪委监察委的主要职责:⑴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⑵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地、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务院政策和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地、县各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⑶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处分;批复下级纪委、党委报送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审查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⑷负责处理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及个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和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监察对象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⑸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纪审查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宣传工作。⑺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的具体实施意见。⑻调查研究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⑼会同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推荐、考察、考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⑽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年末,共有内设机构为13个,派驻纪检组17个,巡察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比去年增加3个,增长3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责任落实。协助党委(党组)抓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管理和运用好“五个清单”,加大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三重工作”、“五网”建设、脱贫攻坚等的监督检查力度。
2.聚焦纪律审查。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围绕“六大纪律”开展纪律审查,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立查立办,把纪律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多数党员干部。
3.聚焦正风肃纪。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持续推进“责任追究强化年”活动、“六个严禁”等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改进作风。
4.聚焦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县监察委组建工作,及时组织培训等相关工作,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执纪者必先守纪”的要求,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的有关要求,着力煅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6.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6.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6.0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6.07万元(本级财力946.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6.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4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89.5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64.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15.79万元、2018年政府绩效奖励支出144.11万元、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支出93.96万元、会议费支出6万元、接待费支出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65.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4万元、公车改革补贴支出51.9万元、遗属补助支出0.42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46.07万元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189.5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64.48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15.79万元、2018年政府绩效奖励支出144.11万元、养老保险(单位负责部分)支出93.96万元、办公费支出2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支出6万元、差旅费支出27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支出28万元、培训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9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4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946.07万元,比上年增加38.96万元,增长17.22%,其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一)人员增加及工资奖金调整使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13.24万元,增长19.04%。即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4.28万元,下降34.95%。
(二)本单位2018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预算项目与上年有调整(口径有变化)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237.8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2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支出6万元、差旅费支出27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会议费支出28万元、培训费支出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9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5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我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业务量及人员增加的情况下,预算比仍然略有下降。2018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额为33.9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0.2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3.95万元,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19.95万元,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