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0905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第一部分 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林业行业业务范围内开展林业规划、调查设计及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按照林业技术规范、规程要求进行林业等相关工作。为我县的林业生产、人民生活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江边林场是昌宁县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单位)单位编制人数20人。在职实有14人,离退休人员9人。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高度统一,分管领导切实进入角色,切实履行分管职责。加强团结,加强领导与领导、领导与下属、同事与同事的相互沟通协调;场负责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带头执行和督促林场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纪律作风督查实施方案”,继续安排专人进行上下班登记,严肃纪律,惩处公开;学习和运用新的林业知识;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林业管理、林业调查与设计等行为,廉洁做人,维护单位形象;
2. 有计划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全县林业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维护好森林生态效益发展平衡;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管护好公益林和天然林,确保林区平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务总收入14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8.3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14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8.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33万元(本级财力148.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3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6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3.9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48.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36.71万元,津贴补贴64.35万元,奖金3.06+万元,绩效工资8.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7.6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1.8万元,水费0.05,电费0.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11.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8万元,用于遗属补助。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江边林场无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江边林场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新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所以属没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单位为2018年新增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94万元,增幅为100%。其中:公务接待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0.34万元,因公出国(境)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docx】
附件【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x】
附件【昌宁县林业局江边国有林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