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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20904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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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是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业的监督;负责对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数1个,参与部门预算的单位1个,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目标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廉洁和安全”的发展理念,强化“创新、务实、规范、提升”的工作理念和“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的责任意识,以责任落实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重点,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检疫监管机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应对新形势,创新管理求突破,力争实现“工作标准化、制度规范化、设施现代化、监管智能化”的目标;适应新常态,转变观念强监管,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了2018年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件,全面保障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有效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要工作任务:

1.不折不扣的完成检疫检验工作。按照有报必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要求,全力做好畜禽产地检疫、生猪屠宰检疫和畜禽出县境检疫检验工作,并做好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2.扎实做好动物卫生监管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将全县年出栏50头以上(办理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肥猪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每个养殖场年平均监管频率在4次以上,养殖规模较大、种畜禽场和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养殖场达6次以上,监管的主要内容为:养殖场的养殖情况、免疫情况和检疫申报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投入品购进、使用情况等,并要求所有养殖场规章制度全部上墙,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到位;二是加大生猪产地检疫开展面。在2018年将昌宁县全县生猪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力争完成耳标录入和上传信息15万条以上;三是办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各类案件10件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案件一般程序案件5件以上),生猪屠宰环节案件2件以上,兽药饲料案件各1件以上;四是全力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屠宰场检出的病害猪肉或疑似染疫动物及产品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理,保证上市猪肉合格率达100%,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达100%目标。

3.做好兽药GSP换证核发后期管理工作。2018年重点做好兽药GSP经营户的后期管理工作,要严格按兽药GSP检查验收标准对兽药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切实提升兽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养殖场户提供优质兽药,做到监管面100%的目标。

4.切实加强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加强对动物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监管,全面强化动物卫生监管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全面规范产地检疫,确保进入流通环节的畜禽符合《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三是深入推进兽用抗生素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和抽检力度,确保畜牧业投入品安全;四是强化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重点抽检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和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肉牛场,在开展产地检疫时进行“瘦肉精”同步检查。全面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力度,适当提高监督抽检频率和抽检数量;五是加强对全县所有畜禽养殖场畜禽调入、调出、饲养、用药、用料、免疫、检疫、消毒、死淘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5.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一是强力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程序化、信息化、网格化“五化互动”的案件办理模式,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实行案件审批和审核、评查和执法违规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涉嫌犯罪案件司法移送操作程序,有力震慑涉畜牧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产业发展空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2.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18万元(本级财力172.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2.1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7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17.89万元、政府奖励性绩效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遗属补助支出0.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支出3万元,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3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9.18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0.78万元,津贴补贴32.39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4.23万元,政府奖励性绩效18万元,基础性绩效工资20.29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0.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3.5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电话网络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占1%。工会经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0万元。

3.2018年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的项目工作经费支出肉和肉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经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与上年预算数165.36万元对比,收入、支出预算均增加6.82万元,增幅4%。

(二)增加原因为:在上年预算基础上新增了政府奖励性绩效、工会经费两项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万元,与2017年项目支出5万元相比减2万元,减40%。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117.89万元、政府奖励性绩效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5万元,包括:办公费0.3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电话网络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占1%。

3.工会经费2.36万元。

4.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上年减少21.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万元,比上年减少33.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83.9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88件28.4万元,车辆1辆,15.5万元,房屋建筑物600平方米,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