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0903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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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昌机编发(【2012年】46号)文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属于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我院将一入既往做好已入住集中供养人员的服务工作,使在院的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入住率,力争2018年初入住老人达到70人。
2.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护理养老员职业和消防等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3.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采纳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
4.与社会各团体合作,组织更多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5.多渠道争取资金逐年提高老人生活水平。
6.添置健身器材,提高老人身体素质。
7.协调医保关系改善就医环境。
8.有效利用生产基地,丰富老人生活,改善集体伙食。
9.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8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万元,中心敬老院事业行政运行支出102.9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8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83万元(本级财力110.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8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万元,敬老院行政运行支出102.98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0.8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4.3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9.26万元,政府绩效奖励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5万);商品服务支出56.5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工会经费0.79万元,临时工劳务费48.83、公车改革补贴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110.83万元,较上年减少23.28万元,同比减17.35%。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4.31万元,较上年减少20.57万元,同比减2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临时工劳务费纳入人员经费,2018年未纳入人员经费。
(二)变动原因主要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了政府绩效奖励和公车改革补贴。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为零,减少幅度为100%,本级无财力支持。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1.5万元,用于办公费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费0.42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用运转经费2018年与2017年相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0万元。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0.2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原因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接待、规范节俭、严谨务实的接待原则。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0.28万元。原因为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简化接待、规范节俭、严谨务实的接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