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0803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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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17﹞253号)要求,我局坚持预算编制原则,严格按预算标准,认真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管理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事务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在各级政府领导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拟定并实施全县卫生计生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和检查实施结果,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各项行政任务和临时性任务。
2.负责管理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人、财、物的培训、调配、管理和使用。
3.积极向上争取各种卫生计生项目并组织实施。
4.对全县卫生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上报。
5.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6.完成各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是一个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人事股、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股(项目管理办公室)、艾滋病防治股(县防艾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县献血办公室)、中医和科技教育股、公共卫生股(县卫生应急办、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股、计划生育指导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股(县计生协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县深化医改办公室)、信息宣传股13个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医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加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大医疗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实现区域内所有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即时结算和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医。二是巩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强化基层卫生院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管理,规范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及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规定药物,全县医疗机构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中医饮片除外),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统一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天和医院推行DRGs付费方式改革,缩短平均住院日和术前住院天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降低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四是全面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12个乡镇卫生院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托管,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书,初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制、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模式,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
2.服务能力得到提高。一是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950万元,天和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县疾控中心业务综合楼改扩建中央预算投资项目启动实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添置一批紧缺医疗设备,加强信息化建设,医疗卫生基础逐渐打牢。二是引进6名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2名。完成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1213人的学分验证。
3.计生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化发展。落实家庭发展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各项措施,计生各项技术服务有效开展。二是抓好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全县共申报享受各种计划生育奖励和扶助对象31813人916.412万元。三是做好计生避孕节育措施技术服务。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及时开展清理清查,全部详细登记备案,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机制,确保实现“同服务、同管理、同待遇”。
4.防艾能力实现提升。一是深入推进第四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启动阳光CCR关怀项目,实施艾滋病哨点建设工作。二是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扩大检测范围,实现了“监测检测、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关怀救助”的无缝连接。三是加大对娱乐和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整治,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加强吸毒人群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发放针具170只。四是以开展推套防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涉外婚姻家庭的管理工作。五是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感染艾滋病困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孤儿、感染儿童救助范围。六是开展“携手抗艾,重在预防”为主题等各种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以健康讲座和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大力普及艾滋病的危害、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等知识。
5.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一是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中医药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创建工作任务。二是中医药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建成了县、乡、村三级中医服务网络。
6.公共卫生服务扎实开展。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三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重点的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7.健康扶贫措施有力。按照省市县健康扶贫条措施要求,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
8.监督执法积极有效。一是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监督执法积极有效。二是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整治。三是开展卫生计生执法专项整治,严查卫生计生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含工勤人员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工勤人员1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3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2.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2.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2.41万元(本级财力332.4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2.4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3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出38.39万元、2100101医疗卫生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8.99万元、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3.53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3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292.7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81.7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03.38万元、30103奖金69.2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4万元、30228工会经费3.84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05生活补助5.33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年度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根据需要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具实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2.41万元,比上年289.58万元增42.83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中改革性补贴提标及工资结构性调整增加预算。
(二)项目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3.00万元,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财力支持。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较强的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万元(测算标准按在职人员每人每年0.25万元*24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划分:30201办公费1万元,30211差旅费1万,30217公务接待费3.6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4万元。
2.车辆运行费支出30000元(测算标准按每车每年30000元*3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明显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预算安排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万元,比2017年减1.4万元,减28%。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简化接待、规范节俭、严谨务实的接待原则。
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docx】
附件【昌宁县卫计局2018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doc】
附件【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x】
附件【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8012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