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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8-0207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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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负责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处理认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数1个。根据昌政办发【2014】32号文件昌宁县公安局内设机构29个。其中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派出机构13个,拘押收教场所2个。是正科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县公安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昌宁跨越发展战略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注重社会力量参与,提升治安防控社会化水平。摸索建立“公安+N”的治安防控新模式,破解立体化治安防控建设经费、警力不足和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难题,建立具有昌宁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新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能力。一是建立“公安+科技”警务模式。二是建立“公安+企业”警务模式。三是建立“公安+群众”警务模式。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够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一是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二是实现执法行为标准化。三是实现执法管理系统化。四是实现执法流程信息化。

3、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建设。二是加强环昌数字防控网络建设。三是加强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建设。四是加强社会信息采集前端设备建设。五是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管控系统建设。

4、主动适应新变化,提升公安专业化水平。一是提升情报研判专业水平。因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两违”拆除、移民上访、高速公路建设等各种社会矛盾叠加,风险管控难度大。县局将加强公秘结合、专群结合、网上网下的情报网络,全力搜集影响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的深层次、内幕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增强工作预见性,加大矛盾排查化解,严防“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发生。二是提升打击犯罪专业水平。三是提升管理服务专业水平。四是提升反恐防恐专业水平。五是提升警务实战专业水平。六是提升警务保障专业水平。

5、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安全。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作为行动指南。三是锻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5人,其中:行政编制27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车辆编制31辆,实有车辆63辆(其中摩托车28辆,电瓶车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9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93.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3.8万元(本级财力529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3604.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34.17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32.08万元,政府绩效奖励600万元,工会经费49.6万元,遗属补助3.24万元,日常运行支出185.04万元(指日常的水、电、办公、物业管理、接待等费用)。

2、治安管理支出1059.98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710.71万元,辅警保险236.88万元,辅警服装费25万元,辅警住房公积金87.39万元。

3、拘押收教场所126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拘留在押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529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36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7.94万元,津贴补贴1658.9万元,奖金67.33万元,绩效工资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6.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7万元,其中办公费67.14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12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3.7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4.7万元,服装费25万元,劳务费1034.98万元(辅警工资及保险等),工会经费49.6万元,职工福利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08万元(公车改革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6.9万元,其中看守、拘留在押人员补助126万元,武警内卫生活补助7.66万元、遗属补助3.2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293.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5293.8万元。较上年增加1627.26万元,增44.38%,主要增在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绩效奖励工资,年内预算绩效奖励增600万元,辅警是根据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辅警实行改革,并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年内预算较上年增647.6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93.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5293.8万元。较上年增加1627.26万元,增44.38%,主要增在在职人员工资及辅警工资上,在职人员工资是根据文件规定调整绩效奖励工资,年内预算绩效奖励增600万元,辅警是根据省、市级相关文件规定,辅警实行改革,并增加缴纳住房公积金,年内预算较上年增647.66万元。

(二)年初预算项目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年初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1%。其中,公务接待费14.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2%;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力,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从而严控用车费用,禁止公车私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85.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乡镇派出所的正常办公经费、水电、邮电、网线租用、物业管理、培训、会议、车辆运行及公务接待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昌宁县公安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