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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022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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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3号)精神,现将保山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考试大纲:全国会考办修订印发的《2016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教材订购:考试教辅资料由考生在报名时网上自行缴费征订。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订购全国会计考办编著的《2016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的相关书目,并选择将书邮寄到个人(邮费自付),不要选择“自行到各地财政局领取”,以免因分发不及时影响考生学习。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必备的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和履历条件:取得大专学历证者,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者,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者,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者,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者。

报考人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报名及缴费网址:“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报名及缴费时间:报名时间2016年3月2日-27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9日。

报名费用标准:考试报名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四、考试形式

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50岁以上的考生,若计算机网络操作不熟悉,可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机考或答题卡形式作答,并选择“昆明市-市函校”区划,到昆明参加昆明市组织的纸质考试。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考试批次如下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10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第一批次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1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第二批次

9月12日

(星期一)

9:00—11:30

经济法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16年8月25日-9月9日期间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保山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