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511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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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出台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近日,昌宁县出台了《昌宁县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为政府采购划定了范围和采购界限。
此次集中采购目录在2017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微调,将集中采购项目中的“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调整到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内,增加了“安全服务”项目,新增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的内容。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为20万元,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100万元,工程类200万元。同时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等制度执行。
【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赵艳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