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0-04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管理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昌宁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昌宁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昌宁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的申请和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决定准予昌宁县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促进会注销后,即终止一切活动。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同时废止,并将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于5月20日前缴销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处,财务凭证按规定及时上缴有关部门。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