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2021-083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8-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民政局“五措施”推动达标创标工作落地见效

昌宁县民政局“五措施”推动达标创标工作落地见效

为切实加强县民政局机关建设,推动“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具体化、项目化、实体化,昌宁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系统争第一、全县创先进、全市有影响”的要求,以创建“模范机关”为契机,对比标杆找差距,比学赶超争一流,“五措施”推动达标创标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政治引领

全局各股室、二级单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别是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社会救助股、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把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准政治方向,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与践行“三个表率、一个模范”、创建模范机关紧密结合,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紧密结合,与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与落实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结合,与高质量完成2021年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与专业素质,进一步高效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各项职责。

加强组织保障

全局成立“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责任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活动不空转、任务不落空。

确定追赶目标

全局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局“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系统争第一、全县创先进、全市有影响”的要求,以创建“模范机关”为契机,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及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及各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以腾冲市民政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为标杆,认真查找昌宁县民政局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推行“党建+基层治理”工作模式,推动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和各级民政部门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全面落实落地,年底达到腾冲市民政局的工作标准,争取超过腾冲市。

集中力量达标

集中力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村(社区)达标,研究制定《昌宁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进村(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工作安排和指导检查落实相结合,坚持创建工作同推进产业落实、乡村振兴、推动全县各民族幸福感提升工作相结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细化创建标准,部门合力协作,县乡齐抓共推,加强氛围营造,吸引群众参与,确保创建工作不出纰漏,圆满完成创建任务。至目前,已初步完成全县124个村(社区)创建工作,年内计划完成50个示范点打造,已初步上报田园镇勐廷社区、耈街乡土皮太村、珠街乡从岗社区、更戛乡打瓦村、卡斯镇卡斯社区、勐统镇长山村6个乡镇6个村(社区)迎检,争取年度按要求完成达标任务。

高起点奋力创标

充分认识和把握昌宁民政在全县、全市发展大局中的基本民生保障地位,以“老典型要挖掘出新亮点、新典型要创特色出经验”为主要标准,把“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的过程变为做出一流业绩、推出先进经验、擦亮工作品牌的过程。全局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达标创标的基础上,同时将“党建+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全市民政系统第一标杆来进行创建,年底努力成为全市民政系统第一示范县,争取在全市乃至全省立起新标杆,展示昌宁民政新形象。至目前,已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昌宁县“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温泉、卡斯两个乡镇为试点乡镇,明确“党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实施流程。两个试点乡镇已成立“党建+社会救助临时党支部”和领导小组。已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的“民政综合数据库”,根据“民政综合数据库”反馈的各类特殊人群信息,组建与之相对应的服务工作队,努力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已开通社会救助信息短信提醒服务,已与移动公司签订云MAS服务协议,将救助对象救助信息通过平台一次性发放给救助对象。正在结合“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出台相应的照护方案,年内开展实质性服务工作,争取年内按要求完成创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