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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1-081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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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四步走”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昌宁县“四步走”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自2014年7月1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昌宁县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培训、营造普查氛围,分“四步走”有序推进组织准备、实施普查、检查验收和成果应用四个阶段,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一、会议推进,培训指导。2016年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全县性推进会议2次,组织县级培训2次,深入乡镇培训13次,为全县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专家审定,确保质量。通过反复对接,摸清普查底数,完成了我县地名目录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并召开昌宁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听取专家审定及修改意见9次,以“保护昌宁地名资源、弘扬昌宁传统文化、展现昌宁深厚底蕴”为原则,最终确定地名目录,形成地名信息资料5226条。

三、内外结合,保质提速。坚持“速度服务质量,质量服务工作”的原则,采取内业地名登记表审核和外业信息采集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工作,在保证质量、加快进度的同时,有效避免重复性工作及内外业工作间相互脱节。

四、紧扣目标,稳步推进。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验收意见》(国地名普查办发〔2018〕48号)要求,结合省、市原定进度、标准等相关要求,2018年,在省、市地名普查办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合力攻坚,我县报送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已经通过国普办全面审核和入库验收。2021年8月完成对地名档案的立卷归档,形成文书类313条12盒、业务类5251条338盒、成果类25盒、声像类DVD光盘17张、其他类17盒。至此,昌宁县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昌宁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