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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17_Z/2018-050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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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老龄办依重保险平台为老年人办实事取得成效

昌宁县老龄办依重保险平台为老年人办实事取得成效

随着老龄化问题日趋严峻的形势,昌宁县老龄办按照省、市老龄工作要求,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紧密结合、周密布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服务”宗旨,坚持“正面引导、自觉自愿”原则,稳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自2016年启动以来,取得了可喜成果。特别是2017年,全县有23342名老年人参保,较2016年增加5770人,占2017年底目标人群56659人的41.2%,;全年理赔247件,理赔金额1068226.09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18件,件均理赔8万元。2017年昌宁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在全市位居首位。昌宁县老龄办依重保险平台,着实为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办了件大实事、大好事。具体做法:

一、强化保障,高位推动

为扎实做好“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成立了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老龄办主任任组长,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县老龄办副主任、十三乡镇分管老龄工作领导为成员的工作推进机构,下设办公室在县老龄办综合股,具体负责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投保理赔业务;各乡镇同时成立相应工作推进机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全县自上而下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的工作推进格局,为全面扎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三个到位,全面推进

把开展县、乡、村三级培训作为工作启动、宣传政策的重要抓手,以快速受理、快速查勘、快速理赔为支撑,做好“三个到位”,确保“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效推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为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老年法》,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县老龄办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宁支公司不仅在认识上高度统一,在方法上更是抓住重点关键环节,把着力点放在对乡镇分管领导、民政社保助理员、村(社区)副主任、村新农保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上,采取不同方式、不同区域地点、定期不定期开展指导培训工作,培训、培养出一批一流的懂政策、能办事、会办事的人才队伍。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客观要求,累计下发各种宣传单15000份。

三是工作配合到位。各乡镇和人寿保险公司按照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扎实做好工作。乡村重点在调查研究、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开展活动等方面发挥作用;人寿保险公司负责业务咨询、指导、培训、办理、理赔、承办有关事宜;老龄办负责沟通、协调人寿保险公司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全县形成了相互配合、职责分明、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老年群体的认同感,有力促进了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三、不偏不倚,诚信理赔

各乡镇按照老年人意外伤害情况,第一时间报案;作为国有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到点勘查,第一时间答复,及时做好理赔,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县工作推进机构选择性召开理赔现场会,县老龄办、人寿保险公司、乡镇领导和村级干部群众参加,最大限度激发正面轰动效应,取得广大老年人的认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事实面前,“正面引导、自觉自愿”参加投保成为主流。

至4月底止,以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推进为主题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已召开,各乡镇有关政策业务培训会议已结束,“2018年投保人群占目标人群80%”的目标任务已分解下达,各乡镇正紧锣密鼓抓紧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