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17_Z/2018-04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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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施保”再“精准”
自2017年6月“精准施保”工作开展以来,经过了调整、督查、通报、整改、“回头看”五个阶段,目前仍有部分乡镇未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针对各乡镇“回头看”工作进度不一及兜底脱贫工作开展情况,昌宁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带领社会救助、核对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对是否仍有“10种人员”享受低保;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是否仍然存在“产业保”、“关系保”等违规操作;是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评议是否科学;是否严格公示;是否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实行政策兜底。把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范围,享受扶贫政策;档案资料是否规范等现象进行了随机入户核实和查看。此次共发现漏评人员6人,督查组立即以村为单位现场召开了评议会,公示后5月份将其纳入低保、特困范围,未发现错评人员。
“精准施保”未开展之前全县享受农村低保15159户30093人、城市低保4832户5641人,特困人员4295户4522人,截止2018年3月份我县享受农村低保7040户15716人、城市低保3808户4308人、特困人员1869户2006人。农村低保减少14377人,减幅48%、城市低保减少1333人,减幅24%、特困人员减少2516人,减幅56%。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持续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