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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17_Z/2017-02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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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中央与省级抚恤补助资金

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中央与省级抚恤补助资金

近日,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中央与省级抚恤补助资金941.98万元;其中:中央抚恤补助资金849.83万元;省级抚恤补助资金92.15万元。

此次下达的经费主要用于伤残人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的难参战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