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17_Z/2017-0203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7-02-03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资金

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资金

近日,根据市级文件相关精神,昌宁县及时下达2017年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补助资金296100元,惠及2961人。

要求涉及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紧落实,务必于春节前将慰问补助资金发放到抚对象手中,按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使用,资金发放做到公正、公平、透明,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