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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40322-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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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 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昌财发〔202429 )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我中心2023年度预算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现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隶属于昌宁县民政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火化间、收费室、骨灰寄存室、综合办公室。

3.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

4.车辆编制情况

截至20231231日,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10辆,超编使用昌宁县民政局车辆编制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总体目标

部门正常履职,保障年内县内遗体接运、火化等四项基本服务正常开展,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工作,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的服务,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开展。

2.部门具体计划目标

一是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运送工作。二是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促进社会风气,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讲评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新的变化。四是结合服务项目,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思想、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改进,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收入54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6.61万元,增幅57.01%2023年支出53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69元,增幅55.88%,其中:基本支出151.91万元,占总支出的28.26%;比上年增加29.9万元,增幅24.51%;项目支出385.63万元,占总支出的71.74%,与上年对比增加162.79万元,增幅73.05%,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补发2022年其他人员工资福利,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023年购置殡仪车6辆、购置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1套,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以及《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县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昌办发〔202220)等文件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互制约、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 2023 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昌财发〔202429 )文件要求,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对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且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填报(详见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做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1.我中心主体业务工作均按年初计划稳步推进,2023年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送灵共2831具;使用外派车辆818人次;完成遗体冷藏83次,骨灰临时寄存31次,各项业务开展过程中支出的相关成本具有绝对控制性,成本指标完成率100%

2.开展殡仪服务中涉及收费的严格落实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审核审批制度,按时完成殡葬各项收费。2023年收取殡葬服务收费33.25万元、延伸服务外包服务费用28万元,所收费用全额上缴财政,做到“收支两条线”。

3.2023年不断完善各类功能设施设备,促使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年内新购6辆殡仪车,4组三门遗体冷藏柜、2台空气消毒机,安装火化尾气处理设备1套、火化炉1台,设备均已投入使用,有效提高了遗体接运以及火化效率,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县殡葬服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简化接待、不安排宴请,节约用水用电,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职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

5.完善《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县殡葬服务中心整体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支出537.54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其中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等基本支出151.91万元、殡仪服务设施购置补助资金支出119.9万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1万元、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192.45万元、专项工作补助经费3.27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组织实施及时,遗体接运以及火化效率显著,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县殡葬服务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支出绩效目标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各项重点支出等,内部干部职工满意度为100%;各项目根据设定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完成各项工作,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的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在98%以上。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认真组织自查,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在整体资金管理使用中,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3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由于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财务人员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整改情况

1.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强化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在预算管理及执行过程中,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树立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的意识;开展单位内部财务知识培训,围绕预期绩效目标、推动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政治生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完善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使用必问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23年决算项目支出385.63万元,其中殡仪服务设施购置补助资金支出119.9万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1万元,共149.91万元,因资金下达文件涉密,不作公开,本次项目支出绩效公开只对其余235.72万元项目进行公开。

项目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