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3-0414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隶属于昌宁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末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4人,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1人。实有在职编外合同工20人,大学生志愿者1人。截至2022年12月我院有特困集中供养人员81人,其中全失能22人,半失能36人,完全自理23人。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集中供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等集中供养服务,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以“一切为了老人”的工作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发展创新、敬业奉献”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做好贯彻执行国家的特困集中供养方针和政策,以服务“特困人员”老人为重点,以服务优质化、管理制度化、生活规律化、环境舒适化为标准,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做好敬老院运营管理服务,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为我院特困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贯彻落实国家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养老服务场所社会效益,更多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国家优越性,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指数,推动、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201.60万元,支出216.30万元,收支结余0.00万元。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4.39万元,下降25.59 %。
2022年支出21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3万元,占支出的50.45%;项目支出107.17元,占支出的49.5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始终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我院严格执行《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进一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院高度重视自评工作,坚持全员参与,在组织考核过程中自我评价是自我诊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过程。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准备。一是通过对项目有关指标进行对比,评价项目是否达到设定目标及预期效果。二是通过社会调查,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评价项目实施后对社会的影响作用。
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根据养老服务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制定2022年绩效目标,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符合敬老院中长期规划要求。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预算安排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细化目标任务清晰。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收入201.60万元,支出216.30万元,收支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4.39万元,下降25.59 %。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院有特困集中供养人员81人,其中:全失能22人,半失能36人、完全自理23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在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为社会解决部分特困老人供养问题,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养老环境。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2年年初结转结余调整14.70万元,收入201.60万元,支出21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3万元,占50.45%,项目支出107.17元,占49.55%,县财政足额拨付资金,保障了我院的正常运转。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大项目和大额经费开支必须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确保用好每一笔资金,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在民政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工作。
2.建成医养结合医疗服务点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民政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0〕23号)》《保山市医养签约合作协议(范本)》等文件,由县卫健局和县民政局牵头,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与昌宁县中医医院达成共识,于2022年4月1日建成达丙社区卫生室中心敬老院医疗点,并投入使用。有效改善了特困人员就医条件,为特困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医疗保障及健康指导服务。实现“小病不出门,大病快转送”。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在县民政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
(2)通过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方式抓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员工思想教育,规范员工言行、自媒体分布情况、净化个人生活圈、洁身自爱、廉洁自律,年内敬老院无违法违纪现象。
4.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制度化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
(2)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9次参加养老护理员、消防等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其中本年度我单位派出4人参加保山市第二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分别取得二等奖、三等奖的好成绩。
(3)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同时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
5.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加强培训指导。继续加大对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指导工作人员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2)强化日常监管。对在院的服务对象,每天进行2次体温监测,每天对卧室、餐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
(3)建立隔离观察室。建成2间4床隔离观察室,根据每天体温和身体监测情况,对体温异常或症状明显的服务对象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行动迅速到位。
(4)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做好充足的防疫物资储备,做好院民和员工心理疏导,做好打疫情防控常态化持久战准备。
(5)严把老人入院关口,对新入住敬老院的8名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6)疫苗接种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敬老院所有员工已完成第三剂次疫苗接种,符合条件接种的83名特困人员已完成第三剂次疫苗接种;截至2022年12月,26名特困人员已完成第四剂次疫苗接种。
四、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绩效工作缺乏经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
五、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评估,发现工作过程中的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作为过程控制的依据,便于为之后的管理工作提出借鉴,作为提升管理水平的依据。
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执行,控制各项支出,很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自评分为95分。
六、 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2年我院认真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水平得到提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2023年4月13日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护理床位改造项目自评报告 .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护理床位改造项目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项目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特困供养补助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特困供养补助项目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运营补贴及运转经费项目自评报告.doc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2年运营补贴及运转经费项目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