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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3-0414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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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昌财发〔2023〕 29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部门整体收支及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现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隶属于昌宁县民政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火化间、收费室、骨灰寄存室、综合办公室。

3.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

4.车辆编制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4辆,其中:使用昌宁县民政局车辆编制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总体目标

部门正常履职,及时完成县内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工作,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地服务,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开展。

2.部门具体计划目标

一是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运送工作。二是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促进社会风气,推进殡葬改革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讲评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新的变化。四是结合服务项目,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思想、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改进,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2年收入34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30万元,增19.93%。本年支出344.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0万元,增2.16%。其中:基本支出122.00万元,占总支出的35.38%;比上年增加40.27%;项目支出222.85万元,占总支出的64.62%,比上年减少11.06%,变动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及补发2021年人员工资福利,导致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021年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导致本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绩效目标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了解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对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且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填报(详见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做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共到位资金344.85万元,其中用于本部门人员、公用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等基本支出122.00万元、火化炉购置补助经费30.00万元、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160.26万元、殡葬运22.59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2年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实际使用资金3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项目类补助资金执行122.00万元;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160.26万元;火化炉购置补助经费30.00万元、殡葬运营经费22.59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

(三)产出情况分析

1.我中心主体业务工作均按年初计划稳步推进,2022年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送灵共2642具;

2.火化的遗体中涉及收费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22年收取殡葬服务收费33.63万元、延伸服务外包服务费用40.8万元,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国库,做到“收支两条线”;

3.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5.完善《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生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县殡葬服务中心整体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6.完成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及地下烟道建设项目工作;

7.完成业务区域大门改造,加装了安全防护伸缩门,加强了安全防护工作及防盗安全。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认真组织自查,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在整体资金管理使用中,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1.由于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不足,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建立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2.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整改情况

1.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建议县财政局组织对部门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进行培训,推进各部门指标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2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在部门预算的申报、资金的下达、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凡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通过;特别是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开展单位内部财务知识培训,推动干事创业氛围持续向好,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逐步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化。

3.完善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使用必问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2日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殡葬运营经费).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殡葬运营经费).docx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殡葬运营政府补助经费).docx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docx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火化炉购置补助经费).doc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火化炉购置补助经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