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627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运营补贴经费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财政拨入项目252.52万元其中:运营补贴经费89.91万元(上年结余)、消防升级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上年结余)、二期工程设备购置补助资金1.76万元(上年结余)、捐赠款收入3.19万元、运转经费3万元、电瓶车补助资金4.66万元、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00万元、运营补贴经费2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252.5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按预算支出的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敬老院专项开支,本年度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32.52万元。具体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消防升级改造补助项目资金支出30万元(上年结余),用于消防升级改造;运营补贴经费89.91万元(上年结余),用于支付二期工程款80万元,其余用于各项运营支出;二期工程设备购置补助资金1.76万元(上年结余),用于设备维修维护;捐赠款收入项目资金支出3.19万元,用于各项运营支出;运转经费3万元,用于各项运营支出;电瓶车补助资金4.66万元,用于购置老人送医用电瓶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院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北楼消防升级改造、护理床改造、完工并付清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尾款,基本达成预期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二期工程的建设能保障更多的特困人员入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由于财政困难,购置护理床资金未能及时支付,继续申请财政给予支付款项,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下一步改善医疗条件,有效解决老人看病问题,增加人员配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同时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90分,较好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实际工作中财务制度和绩效评价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相应培训学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