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62701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农村特人员救助供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集中供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等集中供养服务,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12月我院有特困集中供养人员94人,其中失能人员31人,半失能人员36人,完全自理老人27人。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55.4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按预算支出的资金使用范围用于敬老院专项开支,本年度实际支出项目资金55.4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吃、穿、住、行、医、葬等各项基本生活开支,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院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特困集中供养人数年度指标值为130人,实际完成94人,指标完不成的主要原因为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大部分特困人员不愿意集中供养。我院通过通信、电视、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对集中供养政策进行了宣传,不断加大政策知晓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入住人数目标相差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特困人员因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特困供养资金需由亲友代领,亲友将供养资金用于整个家庭开支,只给予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亲友不愿让特困人员入住敬老院;二是特困人员自身因素,绝大部分散居的特困人员,由于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担心与敬老院同住的老人性格、习惯等差异大难以相处,加之不习惯受到约束,导致不愿意集中供养。
进一步通过报刊、通信、电视、户外广告及各乡镇村社基层工作人员等方式加大对集中供养政策的宣传力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部分分散供养人员到敬老院试住体验生活,引导其消除顾虑,自愿入住敬老院。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自评分为94分,较好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实际工作中财务制度和绩效评价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相应培训学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