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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2-0627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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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经费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民政局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经费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坚持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财政局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昌宁县民政局向上级争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资金共计1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所承担任务或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项目补助资金没有挤占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昌宁县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业务培训,资金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昌宁县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业务培训,使广大村(社区)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能力得到了提升。通过培训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村干部的履职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整体评价:详实准确,实用性强,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专项资金是用于完成昌宁县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业务培训,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的举办,使广大村(社区)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能力得到了提升,党性获得了锤炼,进一步激发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但经受了知识上的洗礼,也经受了精神上的洗礼,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实效。通过培训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村干部的履职能力。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无偏离绩效目标,一直以来对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项目完成。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