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62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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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部门整体收支及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现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率属于昌宁县民政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等,保障县内遗体、骨灰正常接送、及时火化;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编制6人,实际在职在岗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4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正常履职,结合服务项目,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2.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
3.开展相互监督工作,上级与下级,职工与职工之间严格落实工作监督、生活监督。
4.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讲评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新的变化。
5.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工作,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向县级财政争取资金287.55万元,上年结转火化炉建设资金50.00万元,整体支出3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8万元,项目支出250.57万元);今年支出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217.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殡葬成本性支出纳入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进行核算(以前年度由县民政局机关单位核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对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且对项目预算、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填报(详见昌宁县殡葬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并做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我中心主体业务工作均按年初计划稳步推进,2021年共完成遗体接运(骨灰送灵)、遗体火化2526具;遗体冷藏:20人次;骨灰寄存:16人次;
2.火化的遗体中涉及收费的,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收费73.89万元并全额上缴国库,做到“收支两条线”;
3.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各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疫情条防控措施》并认真执行;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5.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6.完善殡葬延伸服务外包事项;
7.完成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及地下烟道建设项目工作。
(二)资金预算配置情况
2021年共到位资金356.10万元,含上年结转省级福彩火化炉建设资金50.00万,2021年预算配置30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项目类补助资金105.53万元、殡葬成本补助经费188.17万元,非税收入清算公用经费12.40万元。
(三)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实际使用资金3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项目类补助资金执行86.98万元;殡葬成本补助经费支出188.17万元;火化炉建设资金支出上年结转50.00万元;非税收入清算公用经费支出12.40万元(财政根据项目进度按既定的比例下拨非税收入清算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和实际执行存在偏差)。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中心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确保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完整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1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为今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并不断改善和提高绩效管理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问题,但实际工作中财务制度和绩效管理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建议相关部门组织相应培训学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表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1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