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1-0702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率属于昌宁县民政部门,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向县级财政争取资金169.24万元;2020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实际在职在岗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4辆。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的要求,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规划财务股牵头,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对殡葬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并做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殡葬中心2020年共到位资金169.24万元,其中:省级福彩火化炉建设资金50万元,县级预算119.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实际使用资金120.24万元,由于火化炉未安装完工,所以火化炉购置补助资金未使用。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中心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火化率提速快。实现火化2417人次,基本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县殡葬服务中心运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我县火化率的提高,保障殡葬改革的有序推进。(1)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20年火化涉及收费的遗体,都严格按照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3)2020年共火化遗体2417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客户需要,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其中群众对殡葬惠民政策表示满意,但对惠民资金未能及时兑付不尽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中心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20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5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并全面发挥效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基层技术更新,尽量减少资料送交、数据核对等日常工作完成的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