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2020-0630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民政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目实施和管理,制定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制度;负责预算编制,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县财政局社保股建立资金专户,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财政局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昌宁县民政局向各级争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共计5470.56万元。其中:中央、省、市专项转移支付5408.00万元,县级配套62.56392万元,上年结转25.2803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每月按时向辖区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发放低保金,农村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相关项目补助资金没有挤占、挪用、截留和违规使用情况。将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2019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500元/人·年,截至2019年12月,农村低保保障对象9293户18281人,1-12月累计保障对象21971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495.84万元,累计人均月发放249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享受救助的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为90%以上,高于年度指标值;政策知晓率90%,高于年度指标值。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用于补助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县民政部门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低保对象实施补助,依托金融机构按月发放低保金,及时准确高效,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因工作到位,杜绝了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等事件的发生,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安全网,充分发挥了低保兜底的政策功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该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无偏离绩效目标,一直以来对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详细分配方案,合理安排资金;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纳保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困难群众惠及享受;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重点、焦点问题办理,确保项目完成。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