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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0-063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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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财发〔2020〕61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昌宁实际,对2019年度高龄补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实施依据

80岁以上高龄长寿补助资金,是根据《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云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保山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发放的。

(二)涉及范围、主要内容

高龄补助: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年满80周岁老年人都享受保障补助,标准为80-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为每人每月350元,高龄补助率达100%。截至2019年底,全县共有80-99岁以上的老年人8027人,100岁以上12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242.00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规划财务股负责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过程

围绕2019年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经分析汇总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9〕83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经费77.3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保财社〔2019〕84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市级补助经费81.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根据“昌财社〔2019〕005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长寿补助资金201.5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保财社〔2019〕83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省级补助经费77.36万元,结余36.895万元。

根据“保财社〔2019〕84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市级补助经费81.43万元,结余81.43万元。

根据“昌财社〔2019〕005号”文件下达2019年高龄老人长寿补助资金201.54万元,全部执行完毕。

全县8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拿到了补助,项目全部纳入财政管理,实行专项核算。补助主要采取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发放到老年人的银行卡中。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建立起基本信息台账,报县老龄办审批,建立起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年度上报省级老年人口信息录入。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进出有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补贴经费发放及时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质量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3)时效指标:完成年初目标80%

(4)成本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年初目标100%

(2)社会指标:完成情况90%

(3)生态指标:完成情况100%

(4)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9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基层老龄工作人员薄弱,大多数乡(镇)老龄工作由民政助理兼职,无专职工作人员,造成报账不及时,影响民政老龄财务报表决算等工作。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议规范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

2.建议加大业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和督导,改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经县民政局老龄办评价小组评价,昌宁县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助资金绩效得分为95.71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目前,绩效自评结果已形成自评报告,下一步将整改绩效目标未完成的部分,争取年内完成全部指标,并以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下达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或进行评价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

2.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相关绩效目标,不断地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改进的问题

1.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2.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