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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0-0630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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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且其家庭或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的一、二级残疾人。

(一)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考虑政策效应,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及动态调整办法,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注重与社会救助、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做到应补尽补、精准补贴,确保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三)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四)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推动社会救助和残疾人福利保障资源共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昌宁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县民政局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并进行审核;县财政局社保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县财政局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昌宁县民政局向各级争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97.72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7.1万元,县级配套280.62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支付资金297.721万元,用于保障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每月按时向辖区内两补人员发放补贴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信用社直接支付到补助人的账户或监护人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相关项目补助资金不存在挤占、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情况。将符合拨付条件的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民政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2019年生活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7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40元/人·月。截至2019年12月,生活补贴对象36531人、护理补贴对象22763人,1-12月累计发放补贴59294人次,累计发放,累计人均月发放249元,社会化发放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来,惠及残疾人22763余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的关怀,同时也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的高度赞赏,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是一件福泽百姓的民生工程,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享受对象满意度为90%以上,高于年度指标值;政策知晓率90%,高于年度指标值。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两项补贴资金用于补助我县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对象。县民政部门按照残疾人两补补助对象实施补助,依托金融机构按月发放补助资金,及时准确高效,切实保障了困难残疾群众、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杜绝了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等事件的发生,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安全网,充分发挥了“两项补贴”政策功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该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单位无偏离绩效目标,一直以来对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资金;坚持不重不漏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公开促公平;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让困难残疾人惠及享受;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重点、焦点问题办理,确保项目完成。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