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0-063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向县级财政争取资金124.7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清算返回20.3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三、项目绩效实施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非税收入清算返回资金20.35万元,到位资金20.3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支付资金20.3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中心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火化率提速快。全县亡故人员完成遗体火化2317具补助、公墓入葬、生态安葬奖励687.95万元,实现火化2317人,火化率达99.9%,比2018年增加0.2个百分点。二是惠民资金兑付快。全县减免农村亡故人员遗体基本火化成本162.35万元,兑现各类奖励资金717.7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县殡葬服务中心运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我县火化率的提高,保障殡葬改革的有序推进。(1)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客户需要, 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19年火化涉及收费的遗体,都严格按照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3)超额完成《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计划》中的火化任务2000具,2019年共火化遗体2317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客户需要,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群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中心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6分,绩效自评: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与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并全面发挥效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基层技术更新,尽量减少资料送交、数据核对等日常工作完成的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