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19-0619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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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转移支付)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昌宁县民政局向上级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共计7749.6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5602.72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1642.29万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504.6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文件及昌宁县民政局党组安排,昌宁县民政局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年初制定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及时开展各种专项资金进行核对梳理,并做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昌宁县民政局向上级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共计7749.6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5602.72万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1642.29万元,市级专项转移支付504.6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2018年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742人,下拨乡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1678.94万元,优抚对象“一站式”医疗救助对象97人,救助资金9.36万元,为224名军人家属发放义务兵优待金241.43万元,为60名现役军人家属发放立功奖励金3.6万元,2018年共安置退役士兵52人,其中:由政府安排工作专业士官12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0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47.3万元。(2)凡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年满80周岁老年人都享受保障补助,标准为80-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为每人每月350元,高龄补助率达100%。截止2018年底,全县共有80-99岁以上的老年人7976人,100岁以上12人,全年发放高龄津贴473.23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156.41万元)。(3)保证殡葬改革正常运转,支出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7.10万元。(4)为14314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4.8万元(其中市级转移支付25.2万元)。(5)2018年为全县城市低保户26642户30396人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315.84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1315.84万元)。(6)2018年为全县农村低保户64477户142956人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115.8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3589.00万元,省级60.76万元,市级转移支付142.00万元,县级配套324.06万元)。(7)2018年为全县特困人员16009户17149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助936.6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403.8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532.81万元)。(8)2018年全县为45名特困儿童发放孤儿保障金53.1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50.00万元,市级转移支付3.18万元)。(9)2018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00人次,救助资金共计18.6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转移支付18.67万元),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未成年人无偿救助率达100%。(10)2018年年内共支出项目资金597.13万元(其中:省级转移支付597.13万元)。
2018年末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846.63万元(其中: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经费20.0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3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4.6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47.65万元,城市特困人员生活救助2.74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97.02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3.46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4.56万元,儿童福利0.2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24.00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84.16万元,项目资金673.4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2.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部门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开展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农村低保人员核实更加精准。(2)救助保障兜底有效落实。(3)狠抓提能增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有力。(4)紧盯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5)儿童保障工作扎实有效。(6)提升服务品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7)加大推进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深入。(8)有序推进地名普查。(9)着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0)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11)全力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统筹兼顾机关综合业务。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7749.65万元,实际到位7749.65万万元,实际支出6674.5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保障各类保障人员生活得到保障、衣食无忧,老年人老有所依,各类保障人员感受到党的温暖。切实降低了群众丧葬成本,为推动殡葬改革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部门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民政局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局建立了昌宁县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严格执行经费审批制度及程序,股室下拨各专项经费需规划财务股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低保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基层技术更新,尽量减少资料送交、数据核对等日常工作由人手完成的情况;同时应创造条件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低保对象审核的效率,降低违规领保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二是重视基层人员培训。加大对基层人员在政策理解、系统操作、业务熟悉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