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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19-061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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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8年度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向县级财政争取资金11.03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清算返回11.0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绩效评价学习,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准备。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非税收入清算返回资金11.03万元,到位资金11.0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到位资金11.03万元,支出11.03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我中心正常运转、保障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经认真组织自查,我中心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不存在违反专款专用规定及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火化率提速快。全县亡故人员2409人,实现火化2402人,火化率达99.7%,比2017年增加23个百分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县殡葬服务中心运转经费项目的实施,保证了我县火化率的提高,保障殡葬改革的有序推进。(1)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殡仪服务需要,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18年火化涉及收费的遗体,都严格按照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客户需要, 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群众的满意度普遍较高。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中心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加强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的关联性,加强财务、项目相关知识学习,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实现资金利益最大化。

五、绩效自评结果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基本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2018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自评得分97分,绩效自评: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将绩效自评进行公开,通过绩效自评增强主体责任感,真正发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并不断改善和提高,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认真梳理和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项目工作中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并全面发挥效益,提高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