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1024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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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201000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使特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事项和重大经费支出召开班子会和院务办公会决议,确保用好每一笔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在民政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工作。
2、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加强培训指导。继续加大对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结合敬老院工作实际,指导工作人员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2)强化日常监管。对在院的服务对象,每天2次进行体温监测,每天对卧室、餐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
(3)建立隔离观察室。建成4间4床隔离观察室,根据每天体温和身体监测情况,对体温异常或症状明显的服务对象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确保行动迅速到位。
(4)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院民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做好打疫情防控常态化持久战准备。
(5)严把老人入院关口,对新入住敬老院的15名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6)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2021年共购买口罩12100个、酒精200kg、体温计10支、消毒凝胶60瓶、84消毒液200瓶、消毒粉3200袋、一次性手套446对。
(7)疫苗接种完成情况:敬老院所有员工已完成第三剂次疫苗接种,符合条件接种的87名特困人员已完成第二剂次疫苗接种。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
(2)在县民政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总分96.86分,考核定档为“优秀”等次。
4.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制度化管理,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
(2)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入住率,2021年末共收住有意向入住的老人15人。
(3)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14人次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消防、安保等专业技能培训活动共14人次。
(4)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同时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
(5)采取护理人员一对一帮扶护理方式,切实提高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料护理质量,在护理人员紧缺的情况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招聘护理员。
(6)投资33,920.26完成北楼消防改造,已投入使用。
(7)协调各部门关系改善就医环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中医院初步达成协议在院内设立医务室,改善特困人员在院就医条件。
(8)紧紧围绕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9)购买110张护理床,更好地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1,690,20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0,202.8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636,023.17元,下降6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2,639,450.00元(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收入580,000.00元、护理床位改造补助资金500,000.00元、消防升级改造补助资金300,000.00元、一次性运营补贴1,259,450.00元),主要是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和消防升级改造等项目已完工,所以本年度无这几项项目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906,882.2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385.48元,占总支出的35.34%;项目支出1,879,496.75元,占总支出的64.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5,931.28元,下降7.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保险及临时人员费用未结清。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385.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2,731.51元,下降43.8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保险及临时人员费用未结清。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361.80元,占基本支出的41.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6,023.68元,占基本支出的58.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9,496.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6,800.23元,增长43.18%,主要原因是新增消防升级改造项目资金项目支出300,000.00元,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经费比上年多204,299.8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经费:用于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等支出554,299.84元。
2.消防升级改造补助:用于消防升级改造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上年结余)。
3.运营补贴经费:用于支付二期工程款800,000.00元,用于各项运营支出99,049.43元(上年结余)。
4.二期工程设备购置补助:用于设备维修维护17,630.00元(上年结余)。
5.捐赠款收入:用于各项运营支出31,917.48元。
6.电瓶车补助:用于购置老人送医用电瓶车46,600.00元。
7.运转经费:用于各项运营支出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65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6%。与上年对比增加253,117.72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消防升级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6,820.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7%。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35.20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047,985.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83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缴费31,705.04元,210110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26.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预算的1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0.00元,完成预算的18.3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接待支出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5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50.00元,增长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为2021年公务接待1批次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来访工作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8,120,567.0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0,320.44元,固定资产6,780,24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4,640.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69,044.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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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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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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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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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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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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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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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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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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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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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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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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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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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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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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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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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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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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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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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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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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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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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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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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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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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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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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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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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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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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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0,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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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3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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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0,2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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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9,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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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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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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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