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0-1029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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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在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下,目前为止敬老院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实有81名,解决了他们的吃、穿、住、医、葬。
2.敬老院东楼建设工程已完工,下年集中供养入住老人计划达到130人。
3.一年来各级部门、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到我院开展了10余次爱心活动:送来了关爱之心。多家单位和个人对老人进行了慰问,有的给他们理发;有的给他们按摩;有的给他们诊疗;有的陪他们聊天;还有的给他们带来慰问品和一幕幕文艺表演,丰富了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4.我院每月为老人举办一次集体生日会,让每一位老人都知道自己的生日,并享受生日的快乐。
5.一年来,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县中医院为我们的入住老人建立了详细的健康档案,开通了绿色通道,开展了一次健康知识讲座和对全体五保老人进行健康体检,同时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巡诊,让他们懂得一些预防和保健的小常识。
6.8月份和9月份,我院分别派出两人参加保山市公安局组织的保安员资质培训,一人到保山市参加电梯安全管理员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7.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为老人办实事,办好事,对待老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办事做到老人满意,上级满意。
8.每月开展老人日常行为规范等级评定,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并张榜公布,评定为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9.进一步规范院民请假制度的落实,院民外出需要向院务管理人员请假并准许后,领取院民标识牌后方可外出,院民回院向院务管理人员交回标识牌并销假,有效地杜绝了院民随意外出的乱象,也为防止院民外出走失和院民在外出期间出现不测,提供了一层保障。
10.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2,125,912.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5,912.1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952,416.02元,下降58.14%,主要原因是2018年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00元,2019年无此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3,151,287.14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694.64元,占总支出的47.75%;项目支出1,646,592.50元,占总支出的52.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2,203.14元,增长7.59%,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劳务费支出增加126,288.00元,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支出增加426,132.16元(上年度在往来款中支出),敬老院东楼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减少232,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4,694.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6,366.44元,增长31.0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老人和临时人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22.72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116,950.78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78,782.4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7.48元,卫生健康支出42,111.2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5.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6,592.5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4,163.30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敬老院二期工程项目资金比上年少支出232,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敬老院二期工程项目资金支出1,384,000.00元,项目已完工;
2.用于福利彩票的公益金支出9,789.00元,项目正在实施;
3.城乡困难救助补助支出252,803.50元,项目正在实施。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1,498.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对比增加271,816.14元,增长9.47%,主要原因是集中供养老人和临时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99,386.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6%。主要用于2080299其他民政事务管理支出1,384,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222.72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116,950.78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金支出252,803.50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78,782.46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7.4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11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缴费27,872.9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38.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预算的4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预算的4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600.00元,下降5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0.00元,下降57.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隆阳区民政领导到我院检查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主要原因是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4,614,839.79元,其中,流动资产1,222,498.27元,固定资产508,341.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84,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5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74,568.60元,固定资产增加202,915.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268,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14,839.79 | 1,222,498.27 | 508,341.52 | 508,341.52 | 2,884,0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9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