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19-102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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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集中供养情况
我院共有集中供养老人75名,男55名,女20名,其中失能老人4人,半失能老人29人。有工作人员:事业编制6名,合同制员工13名,可设床位101张。五保老人供养经费来源于:农村五保供养经费、临时救济、慰问金等。
2.丰富精神生活,创造文化氛围,让老人老有所乐
(1)一年来,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县中医院为我们的入住老人建立了详细的健康档案,开通了绿色通道,同时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巡诊,6月8日开展了健康知识讲座和健康体检并对全体五保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2)一年来各级部门、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到我院开展了10余次爱心活动,送来了关爱之心。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幼儿园、田园镇中心校、思源学校、巡特警大队、中医院、茶乡乐派健身舞团、田园镇农服中心、昌宁县工业园区等多家单位和个人对老人进行了慰问,有的给他们理发,有的给他们按摩,有的给他们诊疗,有的陪他们聊天,还有的带来慰问品和一幕幕文艺表演。
(3)敬老院每月为老人举办一次集体生日会,让每一位老人都知道自己的生日,并享受生日的快乐。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3月9日经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中心敬老院党小组。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
(3)11月16日,县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对我院进行责任制工作考核,2018年度考核总分98分,考核定档为“优秀”。
4.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1)2018年全国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检查,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管局对我院开展了1次养老服务质量大检查,市、县民政局对我院日常管理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我院对照服务质量标准115项开展自检自查,并结合县民政局制定的“五个方案、五套清单”限时整改和推动各项任务目标完成,现已整改完善。
(2)6月24日至26日,我院负责人参加了全省老龄委组织的机构责任保险培训,现机构责任保险已全覆盖。
(3)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制度化管理。自运营以来我院努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征求老人和工作人员意见,制定了院长责任制、食堂、财务、卫生、门卫、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措施,并在老人之间建立互帮互助小组,相互之间开展互助活动。
(4)抓日常工作,我院作为为民服务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事事有人在负责,人人都把活干好。
(5)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为老人办实事,办好事,对待老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办事做到老人满意,上级满意。
(6)加大员工外出培训力度,今年共派出4人次外出培训,其中:2人参加管理培训,2人参加护理培训,都取得了相关的资质,不同程度提升了个人能力为我院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7)开展每月老人日常行为规范等级评定,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并张榜公布,评定为优秀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8)严格执行食堂工作操作规范,切实做到严管严控,让老人们都能吃到安全可口的饭菜。
(9)采购双摇护理床6张,改善失能老人的护理条件。
(10)进一步规范院民请假制度的落实,院民外出需要向院务管理人员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给予领取院民标识牌外出,院民回院向院务管理人员交回标识牌并销假,有效的杜绝了院民随意外出的乱象,也为防止院民外出走失或出现不测提供了一层保障。
(11)二期工程建设期间,加强老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07832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832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910788.57元,增长335%,增加原因:
今年新增项目收入3930000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3000000元、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补助资金50000元、消防设施改造升补助资金支40000元、城乡困难救助资金84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29084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328.2元,占总支出的39.20%;项目支出1780755.8元,占总支出的6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88172.38元,增长152.71%,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今年新增项目支出1780755.8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616000元、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9989元、消防设施改造升补助资金支29313元、城乡困难救助资金105453.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832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9.22元,减少1.9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075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0755.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资金,本年有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616000元,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补助资金29989元,消防设施改造升补助资金支29313元,城乡困难救助资金105453.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97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对比增加1698874.5元,增长145.0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616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97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16000元,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2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070208.2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5453.8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600元,支出决算为2800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出支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00元,完成预算的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80元,下降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元,下降2.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办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等公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检查组人员和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元,主要原因是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资产总额4618492.67元,其中,流动资产2697066.87元,固定资产30542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16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2439.6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643529.65元,固定资产增加329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1616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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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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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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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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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18492.67 |
2697066.87 |
305425.8 |
3054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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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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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2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2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附表10)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1)
(详见附件)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附表12)
(详见附件)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3)
(详见附件)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4)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十、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十一、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