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3091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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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200000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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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特困人员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使特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安保部、护理部、后勤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做好已入住集中供养人员的服务工作,使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入住率。在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事项和重大经费支出召开班子会和院务办公会决议,确保用好每一笔资金。政府采购项目在民政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工作。
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在县民政局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力争本年度考核定档保持“优秀”等次。
3.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特困集中供养入住率,力争2023年末入住老人达到100人;计划向社会开放收费入住30人。
4.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为老人办实事、办好事,对待老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办事做到老人满意、上级满意。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消防、安保等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5.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组织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活动,鼓励老人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6.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1)加强培训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结合敬老院实际工作指导工作人员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2)对在院的服务对象,每天进行2次体温监测,每天对卧室、餐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
(3)建立隔离观察室。设置隔离观察室,根据每天体温的检测情况,对体温异常的服务对象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
(4)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打疫情防控常态化持久战准备。
(5)严把老人入院关,对新入住敬老院的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7天的隔离观察。
7.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任务来抓。
(1)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在田园镇派出所的指导下强化院内治安管理,出入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切实有效地维护我院院民的安全,杜绝扰乱老人生活的现象发生。
(2)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依法依规从源头抓起,制定了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保证院民每天能吃上新鲜安全的食品。
(3)消防安全工作,食堂和住宿区用电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8.深入贯彻落实医养融合,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融合发展,切实改善敬老院医疗护理条件,我院与昌宁县中医医院合作,签订“医养合约”,设立医务室,构建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特困集中供养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9.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19,536.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76,338.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443,197.92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419,708.97元,同比增长52.59%,主要原因是:单位往来资金中新增其他收入756,000元(社会化养老区域);新增敬老院服务人员薪酬补助资金项目652,316.96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76,338.1元,其中:本年收入2,676,338.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76,33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810,763.54元,同比增长43.46%,主要原因是:新增敬老院服务人员薪酬补助资金项目652,316.96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1,443,197.92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443,197.92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08,945.4元,同比增长72.99%,主要原因是:单位往来资金中新增其他收入756,000元(社会化养老区域);财政代管专项资金减少147,054.6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19,536.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76,33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021.14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83,246.58元,同比增长18.22%,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838,316.96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527,516.96元,同比增长169.73%,主要原因是:新增敬老院服务人员薪酬补助资金项目652,316.96元;财政代管专项资金减少147,054.6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838,021.14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757.88元;公用经费20,263.2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个项目,资金共计838,316.96元,其中:民生项目2个,资金共计186,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652,316.96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0元,差旅费5,000元,维修(护)费5,000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706.1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371,460.5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88,148元,津贴补贴12,420元,奖金15,679元,绩效工资231,916.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7.14元,办公费7,000元,差旅费5,500元,工会经费7,763.2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8,000元,劳务费652,316.96元。
4.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6,000元,主要用于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开支。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0,868.5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526.5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76.3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工伤保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443,197.92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1,443,197.92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2,000,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原因为: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受疫情影响,我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昌民政请〔2015〕51号《昌宁县民政局关于提请批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入住运营方案的请示》的批复,2023年特困供养人员以100人测算,县级以130元/人/月测算需配套156,000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四)项目基本概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重点为特困供养对象,特别是特困人员中的失能和半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人性化、规范化的集中供养场所,本项目为县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属经常性项目支出。
(五)项目实施内容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用于为特困集中供养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等集中供养服务,落实国家各项政策,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预算安排156,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计划用于特困集中供养老人的吃穿住行医葬等集中供养服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保障了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使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中心敬老资产总额8,435,388.46元,其中,流动资产2,248,064.37元,固定资产6,181,09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29.19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9,087.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5,114.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200111
附件【附件2.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2042316805.xlsx】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