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2-02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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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100000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火化间、收费室、骨灰寄存室、综合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学习。认真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对自己的业务工作有了理论指导,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在工作中有法可依。
2.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工作,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
3.严格财务制度,规范使用票据。加强收费管理,根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昌发改价格〔2018〕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安全工作常抓不懈。2022年把安全工作作为殡葬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用油安全等在县殡葬服务中心例会常敲警钟。定期组织职工对殡葬服务中心电路、油路进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要求驾驶员随时观察自己所开车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维修。
5.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要求中心全体职工养成自我防护意识,对疫情防控随时保持严管严控、不懈怠。
6.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结合服务项目,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三是开展相互监督工作,上级与下级,职工与职工之间严格落实工作监督、生活监督。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新的变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8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0.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5.43万元,增长263.4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纳入年初财政批复,,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与上年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80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0.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8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75.43万元,增长262.7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纳入年初财政批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81.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7万元,增长0.83%,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项目支出274.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纳入年初财政批复。其他收入安排支出0.80万元,与上年对比纯增0.8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9万元;
2.2081004殡葬367.4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4.30万元,工伤保险0.04万元,失业保险0.31万元,办公费55.06万元,劳务费113.84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电费6.00万元,专用材料30万元,专用燃料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0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万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7万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7万元。
其他收入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299999其他支出办公费0.8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37万元,用于采购火化设备30万元、采购发电机9万元、采购台式计算机1.20万元、采购复印纸0.17万元、采购环境监测及环评报告编制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简化接待、不安排宴请,厉行勤俭节约,会议活动等不铺张浪费,严格压缩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万元,其中2022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使用昌宁县民政局车辆编制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预算数10个,其中重点项目预算3个,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已在2022年部门预算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中公开。(具体详见附件1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28.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04万元,固定资产709.8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17.25万元,下降1.79%,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22万元,下降78.18%,固定资产增加51.17万元,增长5.8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期初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100111
附件【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20220224024459216.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4025355576.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