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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2-021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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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000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的成立、变更、注销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指导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4.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组织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工作。

5.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负责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婚姻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责殡葬管理政策的执行,推进殡葬改革,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辖区内公民丧葬行为实施监督;受理殡葬管理纠纷事件和殡葬管理信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负责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审批和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审核、上报管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8.参与做好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督促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负责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履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殡葬改革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意义;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1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慈善事业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建设股,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股,殡葬管理监察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民政局(本级)

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

3.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爱卫行动,抓实疫情防控;

2.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3.保护生态环境,深化殡葬改革;

4.助力基层政权,创新社会治理;

5.规范社会组织,加强婚姻管理;

6.关爱弱势群体,服务“一老一小”;

7.积极谋划项目,助推经济建设;

8.围绕中心工作,履行部门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67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84.23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138.22元,增长965.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532.2万元,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增加2人以及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项目支出491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时批复项目支出。其他支出184.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时批复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48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8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54.00万元,增长830.85%,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670.4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8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40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为2021年人员增加2人以及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项目支出491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1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时批复项目支出。其他支出184.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往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同时批复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201行政运行172.8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75万元,机关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工会经费2.95万元,公车交通补贴13.8万元,遗属补助1.05万元,机关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59.79万元,津贴补贴82.77万元,奖金4.9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76万元。

2.2080203机关服务62.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万元,事业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27.88万元,津贴补贴13.93万元,奖金2.32万元,绩效工资15.65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

3.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3.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名普查档案立卷归档8.29万元,政区图绘图打印5.00万元。

4.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昌宁县婚姻登记业务5万元,昌宁县县域殡葬设施和县域社会福利设施专项规划30万元,城乡低保工作6万元,村(社区)主任、副主任培训1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1万元,民政管理事务6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救助及收养能力评估2万元,殡葬工作3万元,昌宁县中心敬老院运转3万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年内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8.2081001儿童福利1.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9.2081002老年福利370.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10.2081004殡葬3598.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殡葬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0.48万元,津贴补贴10.36万元,奖金1.71万元,绩效工资11.7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35万元,编外合同制员工劳务费33.84万元,办公费1.5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殡葬惠民补助经费3231.40元,殡葬服务中心火化炉购置补助经费30.00万元,殡葬运营经费44.56万元,办公费9.00万元,电费6.00万元,专用材料费30.00万元,专用燃料费50.00万元,劳务费80.00万元,外调车辆费25.00万元。

11.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72.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6.88万元,津贴补贴8.55万元,奖金1.41万元,绩效工资9.8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29万元,编外合同制员工劳务费105.84万元,办公费0.60万元,差旅费0.25万元,维修(维护)费0.2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0.7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28.08万元。

12.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96.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3.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的生活。

14.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73.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15.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的救助。

16.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4.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自主返乡、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流浪乞讨病人员医疗费等。

17.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52.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1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行政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19.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2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费。

21.2299999其他支出184.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部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生活、正常运转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一)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2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约为12次,共计接待约162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预算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昌宁县民政局共申报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4728.6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3961.41万元。2022年昌宁县民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2020年12月份调入1人、2021年11月份调入1人,公用经费增长0.5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32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增加0.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增加0.44万元,遗属补助增加0.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民政局资产总额6733.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6.7万元,固定资产2557.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220.28万元,无形资产841.7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增加67.86万元,增长0.0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9.63万元,增长25.49%。处置房屋建筑物726.7平方米,账面原值351,924.1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30,6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8,000.00元;出租房屋271.44平方米,账面原值188,820.0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0,000元/年。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期初数。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及编制说明

          1.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民政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