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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1-021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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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为昌宁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昌机编发〔2009〕8号)执行。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学习。始终坚持《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一方面使全体职工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在工作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对自己的业务工作有了理论指导。

2.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结合服务项目,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思想、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改进,增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的思想,使之成为工作的动力和追求的目标。二是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三是开展相互监督工作,上级与下级,职工与职工之间严格落实工作监督、生活监督,使全中心形成人人都在管理中,事事都在监督中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讲评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新的变化。

3.尽职尽责完成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骨灰运送工作,满足客户需要,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

4.严格执行昌发改价格〔2018〕8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车辆编制在民政局机关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8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84万元(本级财力104.8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3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工资等有所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

2.2081004殡葬92.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43.60万元,工伤保险0.09万元,失业保险0.31万元,办公费1.50万元,劳务费33.84万元,工会经费0.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19.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10.3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30103奖金1.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十三个月工资。

4.30107绩效工资11.7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0.09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31万元。

9.30201办公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本单位的正常运转的各项开支。

10.30226劳务费33.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合同制员工的工资以及社会保险的缴纳。

11.30228工会经费0.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会费。

1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油料费、修理费、过路费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2.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压缩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三)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

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