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1-02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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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做好已入住集中供养人员的服务工作,使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
1.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以东楼建成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入住率,力争2021年末入住老人达到130人。
2.加强工作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放在首位,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思想,为老人办实事、办好事,对待老人做到热心、耐心、诚心,办事做到老人满意、上级满意。
3.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组织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活动,鼓励老人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4.协调医保关系改善就医环境。
5.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6.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1)加强培训指导。对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并结合敬老院实际工作指导工作人员对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2)对在院的服务对象,每天进行2次体温监测,每天对卧室、餐厅、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全方位消毒。
(3)建立隔离观察室。设置隔离观察室,根据每天体温的检测情况,对体温异常的服务对象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并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
(4)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打疫情防控常态化持久战准备。
(5)严把老人入院关,对新入住敬老院的老人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7.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任务来抓。
(1)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在田园镇派出所的指导下强化院内治安管理,出入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切实有效地维护我院院民的安全,杜绝扰乱老人生活的现象发生。
(2)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依法依规从源头抓起,制定了食堂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保证院民每天能吃上新鲜安全的食品。
(3)消防安全工作,食堂和住宿区用电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3.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8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2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增加,增长2.86%。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88元(本级财力153.8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增加4.2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3.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万元,增长2.86%,主要原因为人员费用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43.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35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公会经费0.71万元,劳务费105.84万元,基本工资16.07万元,津贴补贴8.43万元,奖金1.34万元,绩效工资9.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16.0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8.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津贴补贴。
3.30103奖金1.3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
4.30107绩效工资9.6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30201办公费0.3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
10.30211差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出差发生的费用。
11.30213维修(护)费0.30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维护费用。
12.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或友邻县区的工作指导的公务接待。
13.30226劳务费10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编外合同制员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的缴纳。
14.30228工会经费0.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工会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3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
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附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doc】
附件【附件1.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