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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20-0623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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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昌机编发(【2012年】46号)文件,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为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社会福利性质,民主管理,文明办院;为农村的“五保”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集中供养服务;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集中供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属于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院将一如既往做好已入住集中供养人员的服务工作,使在院的集中供养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老人”的理念,用心、用情服务好老人的生活起居。

1.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借东楼建成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入住率,力争2020年末入住老人达到130人。

2.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计划组织工作人员4人次参加护理养老员职业、消防、安保等专业技能培训活动。

3.开展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耐心细致的交谈,了解老人的心理变化,积极采纳他们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

4.与社会各团体合作,组织3次有益于老人身心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活动。

5.多渠道争取资金逐年提高老人生活水平。

6.添置健身器材,鼓励老人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7.协调医保关系改善就医环境。

8.紧紧围绕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9.采购东楼太阳能、床、监控器、呼叫器等设备,为入住老人做准备。

11.敬老院二期施工已经全部结束,做好老人有序入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集中供养老人增加、临时人员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集中供养老人增加、临时人员费用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51万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51万元(本级财力149.5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集中供养老人增加、临时人员费用增加。其中本年收入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2019年内增加4名编外合同制员工;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2019年内增加4名编外合同制员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5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为2019年内增加4名编外合同制员工;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96万元和卫生健康支出4.55万元。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

2.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39.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01基本工资1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奖金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201办公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11差旅费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13维修(护)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26劳务费10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28工会经费0.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本单位无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中心敬老院2020年部门

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2020年部门预算表

2.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