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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7-6-/2019-0212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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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9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破除封建明信,改革旧的丧葬习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承办尸体接运、防腐、整容、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和为举行悼念活动提供场所等服务事宜;搞好殡仪馆和公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保持整洁、优美、庄严、肃穆;办理有关殡葬管理、改革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为昌宁县民政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的批复》(昌机编发〔2009〕8号)执行。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编制部门预算时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退休0人;殡葬中心1辆,车辆编制在局机关。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学习。一年来我中心始终坚持《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一方面使全体职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有了理性认识,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一方面对自己的业务工作有了理论指导。

2、积极开展活动。一是结合服务项目,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思想、服务态度和服务方式的改进,增强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职工的思想,使之成为工作的动力和追求的目标;二是开展殡葬法规的宣传和发动,从2017年3月1日起,全县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全面推行火化;三是开展相互监督工作,上级与下级,职工与职工之间严格落实了工作监督、生活监督,全中心形成了人人都在管理中,事事都在监督中的良好形象;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完善监督检查督导讲评制度,使工作作风和工作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

3、火化间扩建,于2018年5月动工,正在建设之中,总投资300万(含火化炉110万元)元。

4、县殡葬服务中心电路提升改造,于2018年11月30日建设结束并投入使用,投资19万元。

5、尽职尽责完成火化遗体工作。本中心自2012年6月正式运行以来,为了满足客户需要, 我们积极开展虚心、专心、耐心服务。

6、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18年火化涉及收费的xx具遗体,都严格按照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超额完成《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2017年工作计划》中的火化任务2000具,2018年共火化遗体2419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1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68897.7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8897.7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68897.75元,其中:本年收入1068897.75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68897.75元(本级财力1068897.75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8897.7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68897.75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897.75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975.11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442.86元;殡葬支出887314.61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217.64元);卫生健康支出63922.6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2234.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688.57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068897.75元。工资福利支出723797.46元(其中:基本工资230856.00元,津贴补贴237720.00元,绩效工资54400.32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23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8442.8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234.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688.5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217.64元);商品服务支出345100.29元(其中办公费13000.00元,接待费5000.00元,维护费2000.00元,工会经费10844.2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临时工劳务费284256.00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项目为0,金额0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068897.75元,比上年预算减47528.76元,同比下降4.26%,主要是事业单位公车补贴减少72000.00元,事业单位绩效奖励减少9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2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0%,占基本支出的1.87%。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3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0元,同比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0元,同比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增0元,同比增长0%。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共申报项目2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本级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另文下达。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表 1-1

02.部门收入总表 1-2

03.部门支出总表 1-3

0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7

08.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11

12.县对下绩效目标表 1-12

13.政府采购表 1-13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